黑财会〔2021〕17号
各市(地)、县(市)财政局,省直有关单位:
现将《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征求〈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——油气管网行业(征求意见稿)〉意见的函》(财办会〔2021〕5号)转发给你们,请认真组织征求意见,并对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中提出的问题作出答复。请于2021年4月10日前,将有关意见及问题回应情况(电子版)反馈至省财政厅会计管理局指定邮箱,反馈意见材料中请注明单位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。
联系人:省财政厅会计管理局夏春笛,联系邮箱:kjjshare@163.com。
黑龙江省财政厅
2021年3月22日
附:《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征求〈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——油气管网行业(征求意见稿)〉意见的函》(财办会〔2021〕5号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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